尊敬的梅州市各級領導:
您好,我是大柘鎮(zhèn)超竹高塘三7號村民卓志明,現(xiàn)就我家房屋被平遠縣人大代表兼村干部卓天奉強行霸占拆除向市領導申訴。
事實陳述
1、平遠縣人大代表兼村干部卓天奉,在 2014 年因修回家道路,利用職權,在未告知并取得本人同意的情況下,強行霸占拆除我家在高塘村的祖屋,拆除后
我家人從旁人得知,去找卓天奉理論,卓天奉當時在鋪路面,作為一個國家干部公務人員,強占他人房屋、土地還態(tài)度非常惡劣,不單止不解決問題,還因其有權力
口氣狂妄,威脅我家人說“等著、始終讓你家沒路走(因我家建在原超南小學對面,山腳稻田中間,單家圓屋,回家要走長長的田路)”!這句話讓人心寒,官大壓
死老百姓!
2、村集體機耕路于2006年11月17日至12月11日建路,我家當時自己掏錢買了高塘村民八姆家2米寬10米長的土地,用于加寬此路的路頭,位置剛好
在卓根民家屋前路段,所以此段路加上我有自己買的路面建好為3.5米寬,因當時只是鋪的泥土沙子,家里經(jīng)濟困難,無錢鋪水泥,正因為如此,未鋪水泥路,界
限被改,被卓天奉利用職權私自把路寬1.5米賣給卓根民一家,并利用職權在資料上記錄上把路面寬改為了2米,而卓根民一家把這1.5米路面用圍墻圍起,變
成私有財產(chǎn)。
此事千真萬確,路的寬度有高塘村“幾十戶”村民連名簽名為證,還有賣給我家土地的八姆家可以作證,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如果上級領導真有調(diào)查,我相信群眾
能夠證實此事,此路關系千家萬戶的生計,也關系平遠繁榮經(jīng)濟的發(fā)展,路是公家的,為發(fā)展致富用的,不是某些有權人的私有財產(chǎn)。請上級領導調(diào)查,留在政府的
檔案文件是經(jīng)過篡改的,我相信公道自在人心。
1、 懇求市領導收回我家被強行霸占拆除的房屋及土地并回歸原貌
2、 懇求市領導主持公道,恢復3.5米寬的路面.
此致
敬禮
申訴人:卓志明
住址:大柘超竹高塘三7號
聯(lián)系電話:15361962022
日期:201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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