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公布政府出面維修村里的沿河兩岸修路,但毫無補嘗沿河兩岸農作物或竹林、 樹苗等的損失。村干部說沿河兩岸的土地是村集體,不管是跟其他村民對換土
地的也好,統(tǒng)統(tǒng)要把地上種植的竹林 樹苗 農作物等都要清掉,沒有任何補償農作物經濟損失的公告。既然是政府出面開通沿河兩岸的道路 ,改善村容村貌,政
策是好,我們都支持,但基層干部在實施民生工程建設的過程,有點不得民心。按理國家政府提倡的民生工程,涉及到要征用土地 或土地上的農作物,都有明文規(guī)
定給予相應的經濟補償。我們不求有多大的經濟補償,起碼要有個合理的說法,并不是像村干部那樣蠻橫的說辭。我們只是想得到政府的認可和尊重農民群眾的勞動
成果。希望有關部門給予關注,維護廣大農民群眾的切實合法利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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