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料人李小姐反映,她今年4月份,從梅江區(qū)金燕大道的一家酒店離職后,店里的經理曾告知她,可以結算全部工資,但一直到現在,工資都沒有全部發(fā)放下來。這是怎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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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姐告訴記者,她今年3月17號的時候入職這家酒店,入職時曾與店里簽訂了三個月的勞動合同,后來因為身體原因在4月10號就辭職了。
李小姐表示,工資分“3月份全月工資和4月份部分工資”兩部分,總共有1600元左右。她拿到了3月份的工資,共900多元。但4月份的工資卻一直沒拿到。
李小姐:4月份的工資我問他們什么時候結給我,他們說不知道,經理又讓我去找財務,……(財務)說她也不知道,還很不好的態(tài)度,那我不知道找誰才好,公司不結賬我該找誰?
帶著李小姐的疑惑,記者聯系到了酒店的負責人。負責人表示,4月份的工資要5月的16號才發(fā)。
酒店負責人:我們正常手續(xù)離職的話,她3月中旬來,4月份就發(fā)3月份的工資,……那她4月份的工資就應該這個月的16號發(fā),所以這不是拖欠她工資。
現在看起來,酒店并不是有意拖欠李小姐的工資,雙方也應該多點溝通,避免產生不必要的誤會。(梅州電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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