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下午,中山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召開。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賴澤華為新通過的中級人民法院代理院長和政府部門4名局長頒發(fā)證書。受主任會議委托,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馮煜榮主持會議。市人大常委會領導唐穎、林凱、蔡宏及秘書長黃超出席會議。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陳符英、副市長袁永康,市監(jiān)察委員會、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有關負責人列席會議。
會議表決通過:
任命廖萬春為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決定為代理院長。
任命黎炳盛為市發(fā)展和改革局局長、陳暉東為市財政局局長、郭明星為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局長、梁衛(wèi)華為市衛(wèi)生健康局局長、陳俊源為市人大常委會環(huán)境與資源保護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免去潘墀的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職務、梁衛(wèi)華的市發(fā)展和改革局局長職務、吳竹科的市財政局局長職務、陳俊源的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局長職務、雷繼敏的市衛(wèi)生健康局局長職務。
會議還表決通過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項。
會后,新任命人員向憲法莊嚴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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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賴澤華為廖萬春頒發(fā)任命書
廖萬春簡歷
廖萬春,男,漢族,1966年3月生,廣東興寧人,1989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chǎn)黨,1989年7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法律碩士學位。現(xiàn)任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代理院長。
1984—1989年 南開大學哲學系、法律系學習
1989—1990年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干部(在茂名市電白縣法院鍛煉)
1990—1990年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人事處科員
1990—1993年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研究室科員
1993—1996年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研究室副科級助理審判員
1996—1999年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研究室正科級助理審判員
1999—2002年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其間:2000.09任副處級審判員)
2002—2003年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執(zhí)行局綜合處處長
2003—2010年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執(zhí)行局副局長(其間:2005—2007年中山大學法學院法律碩士專業(yè)學習)
2010—2014年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委會委員、審判管理辦公室主任
2014—2015年 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副院長、代院長
2015—2020年 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
2020年— 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代理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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