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jīng)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研究決定,6月2日以后,經(jīng)各地檢查驗收、審批同意后,校外培訓機構可以開展線下培訓服務。
培訓機構復學批次安排
第一批次:高考復讀培訓機構(含高考藝考培訓)、面向成年人或高中三年級在校生開展線下教學活動的培訓機構。
5月25日前,符合相關條件的培訓機構,可向所在縣(市、區(q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辦學生返校工作專班(下簡稱“各縣(市、區(qū))學生返校工作專班”)申請復學,各縣(市、區(qū))學生返校工作專班在5月27日前組織督查驗收組對相關培訓機構進行現(xiàn)場驗收,28日上午下班前將驗收結果上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辦學生返校工作專班(下簡稱“市學生返校工作專班”)審核,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審批同意后,可在6月2日后開展線下教學活動。
第二批次:面向中小學在校學生和嬰幼兒開展教育培訓業(yè)務的機構(含學科類和非學科類教育培訓,校外托管機構,下同)。
符合相關條件的培訓機構,5月27日前,可向所在縣(市、區(q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辦學生返校工作專班(下簡稱“各縣(市、區(qū))學生返校工作專班”)申請復學。由各縣(市、區(qū))學生返校工作專班在5月30日前,參照本方案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進行驗收,6月2日上午下班前將驗收情況報市學生返校工作專班審核,經(jīng)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審批同意后,可在6月9日后開展線下教學活動。(梅州微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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