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梅縣區(qū)政府領導,您們好。我們是轄區(qū)畬江鎮(zhèn),葉華村六隊村民?,F因高速公路建設征用我隊山林,地名(板蓋梁),但畬江鎮(zhèn)征地辦賴部長以林地與賴屋(九隊)有糾份為由,要求雙方協商。這種政府發(fā)有林權證,還注明了畝數,十分明確的地塊,林權證也不能作為依據,是否來個張部長,就講與張姓有糾紛?來個李部長,就講與李姓有糾紛?這種原本以林權證為事實依據就可以解決的事,為何現在搞到了二個生產隊產生糾紛?其中是否有不可告人的東西?使村民二姓之間鬧矛盾。現有林權證不能作為依據,簡單的事情就會變復雜,糾紛會越來越多。糾紛不斷,不利于社會穩(wěn)定,于國于民都是禍患?,F六隊二百多人意見很大,醞釀到市,和省里上訪。也會引發(fā)雙方村民上訪甚至到了項目地阻工。希望區(qū)政府及早處理,是以政府發(fā)的證為準,還是以征地辦的人說了為準。避免事態(tài)鬧大,造成群眾和政府意外損失。葉華村六隊群眾,202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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