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4日,大埔縣茶陽鎮(zhèn)發(fā)生一起因車輛碰撞造成1人死亡的一般道路運輸事故,為進一步查明事故原因,根據(jù)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經請示縣委縣政府的同意,大埔縣安委辦牽頭成立了大埔縣茶陽鎮(zhèn)“9?4”交通事故調查組。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大埔縣茶陽鎮(zhèn)“9?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本著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對事故發(fā)生單位概況、事故發(fā)生經過和救援情況、事故造成的人員死亡和直接經濟損失、事故發(fā)生的原因、事故性質、事故責任等進行客觀、全面調查,形成了《大埔縣茶陽鎮(zhèn)“9?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并經市安委辦及大埔縣人民政府審核同意?,F(xiàn)將該《報告》予以公示。
附件:大埔縣茶陽鎮(zhèn)“9?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告
大埔縣應急管理局
2024年11月28日
大埔縣茶陽鎮(zhèn) “9?4”一般道路交通事
故調查報告
大埔縣茶陽鎮(zhèn) “9?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
2024年11月13日
目 錄
一、事故單位及車輛概況和死亡人員情況
二、事故發(fā)生經過、事故救援和調查取證、善后處置情況
三、事故的原因和性質
四、事故單位及相關監(jiān)管單位的履職情況
五、責任分析及處理建議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議
大埔縣茶陽鎮(zhèn)“9?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調查報告
2024年9月4日6時12分左右,大埔縣茶陽鎮(zhèn)太寧村北坎路段,發(fā)生一起因車輛碰撞路人的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莊克文駕駛粵EDD7188號小型轎車從廣東省大埔縣茶陽鎮(zhèn)仙基橋往福建省永定區(qū)下洋鎮(zhèn)方向行駛,當行駛至大埔縣茶陽鎮(zhèn)太寧村北坎路段時,與橫過道路的行人曹應松發(fā)生碰撞,造成曹應松受傷經現(xiàn)場搶救無效死亡、車輛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發(fā)生后,大埔縣公安交警、當?shù)劓?zhèn)政府、醫(yī)療救治等部門全力做好人員搶救、事故救援工作,穩(wěn)妥開展善后處置工作。大埔縣人民政府認真落實《梅州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對大埔縣茶陽鎮(zhèn)“9?4”一般道路運輸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掛牌督辦的函》(梅市安辦函〔2024〕76號)要求,依據(jù)《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專門成立由縣政府牽頭,縣公安局、縣應急管理局、縣交通運輸局、縣總工會、縣紀委監(jiān)委和屬地茶陽鎮(zhèn)等單位有關負責人參加的大埔縣茶陽鎮(zhèn)“9?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事故調查組堅持“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guī)、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調查取證等方式,查明了事故發(fā)生經過、原因、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認定意見,分析了事故暴露出的主要問題和教訓,提出了加強和改進工作的措施建議?,F(xiàn)將事故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事故單位及車輛概況和死亡人員情況
(一)事故單位概況
1.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成立于2018年2月1日,注冊地位于佛山市南海區(qū)桂城街道桂瀾中路23號萬科金域國際花園10座2幢1006室(住所申報),法定代表人為陳怡文,經營范圍是網絡預約出租汽車客運(不開展私人小客車合乘業(yè)務)等,許可機關是佛山市交通運輸局。
2.鄭州哈拜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鄭州哈拜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成立于2020年7月10日,注冊地位于佛山市禪城區(qū)張槎街道江灣二路15號一座一樓101室,法定代表人為霍語佳,經營范圍是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許可機關是佛山市禪城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二)事故車輛概況
粵EDD7188號小型轎車。車輛所有人:莊克文;登記住所: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qū)桂城街道百合村二街1號601房;使用性質:網絡預約出租客運(該車于2023年08月08日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粵交運管許可佛字440602019887號,有效期至2025年6月21日);品牌型號:埃安牌/GAM7001BEVA1B;車輛初次登記情況:2023年6月21日佛山市辦理注冊登記,檢驗有效期至2025年6月;車輛保險承保單位: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保險有限期至2025年6月19日;行駛證核定載客:5人。車輛近三年違法記錄情況:7宗違法記錄,均已處理。
(三)事故死亡人員情況
曹應松,男,85歲,身份證號碼:441422193*******1,戶籍所在地廣東省大埔縣茶陽鎮(zhèn)太寧村北坎,聯(lián)系電話1356099****,系本次事故中的行人。
二、事故發(fā)生經過、事故救援和調查取證、善后處置情況
(一)事故發(fā)生經過。2024年9月4日6時12分許,當事人莊克文駕駛粵EDD7188號小型轎車從廣東省大埔縣茶陽鎮(zhèn)仙基橋往福建省永定區(qū)下洋鎮(zhèn)方向行駛,當行駛至大埔縣茶陽鎮(zhèn)太寧村北坎路段時,與橫過道路的行人曹應松發(fā)生碰撞,造成曹應松受傷經現(xiàn)場搶救無效死亡、車輛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事故救援情況。2024年9月4日6時13分許,大埔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茶陽中隊值班民警接到縣局110指揮中心的警情(莊克文1591805****報警)指令后,立即趕赴現(xiàn)場。同時,120急救車輛前往救援,民警到達現(xiàn)場后迅速展開維護交通秩序、協(xié)助施救等各項工作。接到事故報告后,交警大隊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成立了以鐘用柱副局長為組長的事故調查處置領導小組,指揮協(xié)調事故調查取證,全力做好善后處理工作。此次事故救援響應迅速、現(xiàn)場處置得當,救援行動開展有序,救援過程中未發(fā)生衍生事故,無救援人員傷亡,事故應急處置較好。
(三)事故調查取證情況
事故發(fā)生后,大埔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立即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對該事故進行調查取證,經調查:
1.事故車輛駕駛人:莊克文(聯(lián)系電話1591805****),粵EDD7188號小型轎車駕駛人。男,漢族,住址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qū)桂城街道百合村二街1號601房;持“C1E”類機動車駕駛證,駕駛證號:4414221986******3,初次領證日期2006年7月25日,有限期至長期;經查,近三年7宗違法記錄,均已處理。對莊克文現(xiàn)場酒精檢測和尿液毒品含量檢測,均顯正常;其駕駛培訓、駕駛科目考試、駕駛證發(fā)證及審驗情況均正常。
2.事故行人:曹應松,男,85歲,身份證號碼4414221938*******1,戶籍所在地廣東省大埔縣茶陽鎮(zhèn)太寧村北坎,聯(lián)系電話1356099****,系本次事故中的行人。
3.車輛勘驗情況:經委托廣東康怡司法鑒定中心鑒定,受檢的粵EDD7188號小型轎車制動、轉向、照明、信號裝置等均功能有效。
4.事故道路情況:現(xiàn)場位于大埔縣茶陽鎮(zhèn)太寧村北坎路段,道路北南走向,北往茶陽鎮(zhèn)角蓮塘村,南往茶陽鎮(zhèn)太寧檢查站,東側為農田,西側為民居。道路中間黃色虛線,兩側白色邊緣線,雙向二車道,路寬870CM,水泥路面,干燥,視線良好。
5.天氣情況
2024年9月4日6時12分許,事發(fā)時天氣晴、路面干燥。
(四)善后處理情況(經濟賠償協(xié)調情況)
事故發(fā)生后,交警大隊事故處理中隊多次組織雙方當事人及代表對此次交通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進行協(xié)調,最終當事雙方達成了和解協(xié)議。
(五)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情況
這起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5000多元。
三、事故的原因和性質
(一)主要原因
2024年10月6日,經大埔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領導集體討論后,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第441422120240000203號,認定莊克文負事故的全部責任,曹應松無責任。
當事人莊克文持“C1E”機動車駕駛證駕駛粵EDD7188號小型轎車行駛時遇老年人橫過道路未停車讓行,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按照操作規(guī)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三十條第一款“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遇老年人、兒童、孕婦、抱嬰者,以及持盲杖的盲人、行走不便的殘疾人橫過道路,應當停車讓行”之規(guī)定,是發(fā)生事故的全部原因;
當事行人曹應松正常行走,不是發(fā)生事故的原因。
(二)事故性質
經調查,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和鄭州哈拜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已分別提供駕駛員在事故發(fā)生當日無接單記錄的相關證明,根據(jù)《廣東省交通運輸廳明確交通運輸安全事故統(tǒng)計口徑的意見》(粵交安辦函[2021]391號)相關規(guī)定,認定大埔縣茶陽鎮(zhèn)太寧村北坎路段“9?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非生產經營性道路交通事故。
四、事故單位和相關監(jiān)管單位的履職情況
(一)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成立于2018年2月1日,注冊地位于佛山市南海區(qū)桂城街道桂瀾中路23號萬科金域國際花園10座2幢1006室(住所申報),法定代表人為陳怡文,經營范圍是網絡預約出租汽車客運(不開展私人小客車合乘業(yè)務)等,許可機關是佛山市交通運輸局。
(二)鄭州哈拜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鄭州哈拜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成立于2020年7月10日,注冊地位于佛山市禪城區(qū)張槎街道江灣二路15號一座一樓101室,法定代表人為霍語佳,經營范圍是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許可機關是佛山市禪城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經查,在本事件中,網約車公司主體合法、車輛運輸證件齊全合法有效,駕駛員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駕駛員在滴滴出行平臺和哈啰平臺均無查詢到事故發(fā)生當日(2024年9月4日)的接單記錄。
(三)佛山市交通運輸局
有經常督促佛山市網約車公司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在職責范圍內依法對本行業(yè)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jiān)督管理,佛山市交通運輸局依法履行職責到位。
(四)屬地政府及部門:事故發(fā)生后,大埔縣茶陽交警中隊、大埔縣120急救車輛行動迅速,現(xiàn)場處理有序,事故發(fā)生現(xiàn)場的交通秩序、人員施救等均順利進行,未發(fā)生衍生事故;縣交警大隊同時立即啟動了應急預案,成立事故調查處置領導小組,指揮協(xié)調事故調查取證,依法依規(guī),明確事故責任,善后處理妥當,雙方對處理結果無異議;茶陽鎮(zhèn)人民政府作為事發(fā)地屬地政府,在收到事故信息后,積極協(xié)調事故調查取證、處理及事故善后處置工作,時刻關注事態(tài)發(fā)展,把控社會穩(wěn)定大局,事故發(fā)生至事故處理完畢,該起交通事故均未發(fā)生社會負面影響的事件,屬地政府和監(jiān)管部門履行職責到位。
五、責任分析及處理建議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規(guī)定,本著教育與懲處相結合的原則,在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性質的基礎上,對相關責任人員和責任單位提出如下處理建議。
建議給予相關人員的處理建議:
莊克文,駕駛粵EDD7188號小型轎車行駛時存在疏于觀察路面、安全駕駛意識不夠等情況,直接造成“9?4”道路交通事故的發(fā)生,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建議大埔縣公安機關依法依規(guī)給予相關處理。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議
大埔縣茶陽鎮(zhèn)太寧村北坎路段“9?4”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帶來重大損失,后果嚴重,教訓深刻。為進一步細化工作措施,有效防范類似事故再次發(fā)生,提出以下工作建議:
(一)加強信息共享,完善監(jiān)管機制。交通、公安交警部門要進一步建立健全駕駛人的管理制度,加強對異地駕駛人屬地化管理,完善交通運輸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聯(lián)合監(jiān)管機制,建設完善信息公開共享信息系統(tǒng)。
(二)加強路面管控,嚴查交通違法行為。公安交警部門要切實加強對路面巡邏管控力度,加大警力投入,強化科技應用,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嚴查貨車超載、客車超員、超速行駛、疲勞駕駛、無牌無證、不戴安全頭盔騎乘摩托車等交通違法行為。
(三)創(chuàng)新方法,廣泛宣傳,不斷提升交通參與者的安全文明意識。進一步創(chuàng)新方法手段,積極組織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活動,不斷提升公民的法治意識、安全意識、公德意識、文明交通素養(yǎng)和自覺抵制不良交通行為的意識能力。要發(fā)揮新媒體作用,把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安全常識、駕駛技能、事故案例、“兩公布一提示”等內容,通過廣播、電視、報紙、微信、微博、抖音、手機短信和LED顯示屏、互聯(lián)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平臺等宣傳媒介,深入開展“七個一”宣傳活動,做到反復宣講、廣泛傳播,使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和警示提示無處不在。
附件
事故調查組成員對事故調查報告意見書
我們調查組成員對《大埔縣茶陽鎮(zhèn)“9?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進行研究,對事故發(fā)生的概況,事故發(fā)生經過和救援情況,事故造成的人員死亡和直接經濟損失、事故發(fā)生的原因、事故性質、事故責任的認定、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以及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取得一致意見,同意上報縣政府。
大埔縣茶陽鎮(zhèn)“9?4”一般道路交通
事故調查組
2024年11月13日
1、事故調查組成員:
組長:賴俊浩
副組長:劉日新、鐘用柱、黃競國
成員:張毅、范壤丁、黃樂、劉昆揚、鄭云山、肖芳芳、
魏經武、陳祖浩
2、縣紀委監(jiān)委派出的人員:吳牡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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